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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应重视与外企建立高层次的战略联盟

1998-04-17 来源:光明日报 秦斌 我有话说

秦斌同志在《财经问题研究》98年第3期上撰文,呼吁我国企业应重视与国外企业建立高层次的战略联盟。战略联盟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有着对等经营实力的企业(或特定的事业和职能部门),为达到共同拥有市场、共同使用资源等战略目标,通过各种契约而结成的优势相长、风险共担、要素双向或多向流动的松散型网络组织。战略联盟多为自发的、非强制性的,联盟各方仍旧保持着原有企业的经营独立性。文章指出,目前我国企业对战略联盟的概念还比较陌生,即使有一些尝试也还只是刚刚开始,且多为国内企业与国外跨国公司间的联合。联盟形式主要停留在合资这一低级阶段。联盟中的外国投资者大多是以取得进入中国市场的便利为目的,合作双方的经营能力不对等、知识多为单向流动。为此,中国企业在走出联合的第一步之后,应努力从低级形态的合作向高级形态的、以提高企业核心经营能力为特点的战略联盟转变。我国企业必须努力创造竞争优势,从单向的技术、资金的吸纳逐步转向双向和多向的知识流动;从经营能力、经营资源的不均衡转向均衡的战略联盟形式。实现这一转变的关键取决于中国企业能否在联合中建立明确的学习组织意图,并藉此扩大自身的核心经营能力,从而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否则,中国企业在与外资合作中,很容易形成对外资的过分依赖,从而失去长远的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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